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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启动2021年离任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二批)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人:林幸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次数:10

5月12日上午,学校召开2021年离任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第二批)会议,对2018年后未实施过审计的党政机构、群团机构、教辅机构、附属机构离任主要负责人(共14人),实施离任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处)、人力资源处等14个被审计单位的现任以及离任主要负责人,组织部、人力资源处、纪委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审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校长于海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组织部部长郑金栈宣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处罗玉燕处长作《2021年离任二级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说明。审计组广东源瑞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孙振萍、被审计中层领导代表苏时生以及被审计单位现任领导代表晏宗新相继发言,作出了依法依规审计、文明廉洁审计和提高站位、全力支持配合审计工作的承诺。

于海峰对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又是党中央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教育工委的明确要求,也是学校高质量发展、常态化“经济体检”的需要;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切实做到两个“及时精准”:资料提供要及时精准,沟通协调要及时精准;三是提高斗争精神,严明审计工作纪律。一方面审计人员要守住廉洁底线,独立客观公正,多出管用思路和建议;另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审计结果,严格遵循审计的纪律要求;四是抓好整改落实,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学校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